茂府函﹝2020﹞17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茂名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袁古洁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绩 市委副书记、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
李长林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吴世文 副市长
成 员:冼奕辉 市政府秘书长
沈东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黄培雄 市委组织部二级调研员
刘 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成波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吕德贤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邓清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志强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吴海强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欣荣 市教育局局长
梁田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土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 波 市民政局局长
朱向贤 市司法局局长
王伯昌 市财政局局长
梁荣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万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 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润星 市商务局局长
陈 研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立红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龙国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蔡剑锋 市林业局局长
吕国记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 佳 市法院副院长
黄兵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