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茂名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2021/01/06 1.0w 阅读 155 点赞

茂府函﹝2020﹞221号

茂名市水务局:

  《关于审批〈茂名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茂水〔2020〕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茂名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关于禁采区、可采区的划定。在规划期2021-2025年内,共设可采区37个,总可采砂量116.44万m³。可采区外,规划范围82条河流其余河段均为禁采区。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督促各地政府将河道采砂禁采区、可采区、禁采期以及根据本《规划》制定的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告,并严格按规定的作业时间、地点、方式采砂,采砂区设置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采砂对河道稳定和堤防安全造成危害,或有新建桥梁及涉水工程,应及时督促各地采取措施,停止或限制开采,调整可采范围及采砂规划。

  四、河道采砂事关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市、县两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注重发挥好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道采砂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