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2021〕41号
茂南区、电白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辖区内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科学技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茂南区原茂名市政府办公大楼、电白区海尾村黄氏宗祠2处建筑列为市辖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请茂南区、电白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历史建筑保护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开展该批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挂牌等工作,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共同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工作。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