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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农民协会南路办事处旧址文物保护规划(2025—2035)》的通知

2026/02/12 1.7w 阅读 176 点赞

茂府办函〔2026〕6号

高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农民协会南路办事处旧址文物保护规划(2025—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高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管制措施,避免出现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风貌的建设行为。

  二、高州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将《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各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农民协会南路办事处旧址文物保护规划(2025-2035).pdf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