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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025/04/29 3.4k 阅读 190 点赞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本网   文章访问量- 次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名称

审核依据

1

行政许可

依法举行听证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

行政许可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

行政处罚

罚款(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4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5

行政处罚

吊销执业资格、行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6

行政处罚

依法举行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条例》《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7

其他

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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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