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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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注销(高兴昌、梁中婵)

2026/10/22 1.6w 阅读 454 点赞

        权利人陈冠辉于2009年9月14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位于茂名市江东路(官山西路319号)401房的不动产转让给陈锦并办理登记;陈锦于2015年8月3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上述不动产转让给高兴昌、梁中婵并办理登记,房产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茂房字第0900086273号。但土地使用权仍然登记在权利人陈冠辉开名下,证号为:茂国用(2007)第02002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茂自然资规〔2021〕1号)第十一条规定,现由高兴昌、梁中婵两人共同提出申请,公告注销茂国用(2007)第020021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归现房地产权属人所有。相关权利人对以上公告如有异议,应在网站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13日)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否则以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我局将依法注销。联系电话0668—2796601。

        特此公告。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 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