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24)粤0902执162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4)粤0902执16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将登记在陈金玲、陈科宇名下位于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4号303房的不动产所对应的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证明号:预押0100003046)予以注销。
2.将登记在茂名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4号303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5)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62234号]及其相对应的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证明号:预押0100003046)注销以及办理转移登记。
现因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从公告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668—2796601。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4日